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办理要求?
| 更新时间 2024-11-09 08:59: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品牌 申与城 条件 三名人员、两部视频业绩、地址材料 时间 两周 联系电话 13072153109 联系手机 13072153109 联系人 邓老师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品牌
申与城
区域
上海
业务类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办理要求?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办理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证”或“广电资质”。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都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办理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制企业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行)
2.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档案可查询)
3.办理企业必须是内资企业,一级至末级股东均不得含有外资定成分;(法律依据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zongju第34号令)第五条之规定)
4.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要求;
5.至少三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务必为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业绩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大致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章;
3.工商全档(开立至今的全部档案,可用CA调取);
4.法人简历、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个月内有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三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简历及业绩证明;
6.办公地址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到多级股东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产品
产品分类
联系方式
- 电 话:13072153109
- 联系人:邓老师
- 手 机:13072153109
- 微 信:1307215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