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 更新时间 2024-11-15 08:59: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品牌 申与城 类型 入境,出境旅行社 时间 三周 联系电话 13072153109 联系手机 13072153109 联系人 邓老师 立即询价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1.公司经核准名称后,已成功取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需要提供法人、监事、股东等相关资料和身份证件;
3.注册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确定公司的股份比例、注册资本金额、经营范围等。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必须登记实际地址,基本办公设施,如电脑、电话、复印机等。
2.申请国内旅行社资格,注册资本至少30万元人民币。国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本必须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办理旅行社资质,旅行社必须至少有3名导游,并提供导游证、劳动合同和shebao记录。
4.旅行社取得旅行社资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旅游局设置的银行账户缴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如果升级为出境旅行社,需要存入16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向拟设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有关申报材料。
2、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发给《上海市旅行社申报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在上海旅游政务网下载)。
3、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设立该旅行社的应出具书面批复,并由市旅游局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批复件到所属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5、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
联系方式
- 电 话:13072153109
- 联系人:邓老师
- 手 机:13072153109
- 微 信:1307215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