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步骤与材料
| 更新时间 2024-11-06 08:59: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品牌 申与城 条件 三名人员、两部视频业绩、地址材料 时间 两周 联系电话 13072153109 联系手机 13072153109 联系人 邓老师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品牌
申与城
区域
上海
业务类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步骤与材料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步骤与材料
定义: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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