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商务部办理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的用途和申请流程?
在上海商务部办理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的用途和申请流程?
一、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条件:
01、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02、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03、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04、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05、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材料:
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0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03、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04、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05、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06、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07、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0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09、特许人承诺书;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备案授权委托书;(特许人委托他人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3、翻译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
14、逾期备案说明书。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流程:
01、特许人网上注册:特许人应当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注册。
02、填报并提交:“我的业务”中选择“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逐项进行填报,无误后提交。
03、受理并审核:主管机关受理特许人的网上申请,并对特许人提交的电子版信息进行审核。
04、通过并公告:特许人备案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的,省商务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公告。